前发黑。
卞康云!
那是他的儿子!是他最引以为傲的麒麟儿!
完了!
全完了!
两千守军,面对两万精锐狼骑,其中还有突厥最凶悍的金狼王卫队!
那座孤城,怎么可能守得住!
“传我将令!”卞虎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剑,双目赤红,状若疯虎,“全军转向!骑兵先行!立刻!马上!增援沧河城!”
“大帅!”副将魏成一把拉住他,脸上满是痛苦,“来不及了!我们追出来太远了!就算现在骑兵全速返回,最快也要五天!”
五天?
卞虎的心,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,痛得无法呼吸。
别说五天,他儿子在那座孤城里,怕是连五个时辰都撑不住!
“都是你!”魏成也红了眼,指着卞虎怒吼,“当初我就说穷寇莫追,要稳扎稳打!你非要贪功冒进,说什么要活捉突厥王!现在好了!十几万大军的后路被断了!你我的儿子,都要折在里面了!”
卞虎浑身一颤,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。
是啊,是他错了。
是他被那前所未有的胜利冲昏了头脑,是他亲手将自己的儿子,将那两千将士,将整个北境大军,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!
无尽的悔恨和悲痛,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。
……
与此同时,沧河城外。
两万突厥狼骑,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水,将小小的沧河城围得水泄不通。
无数面绣着金色狼头的旗帜,在寒风中猎猎作响,肃杀之气,直冲云霄。
中军大帐前,突厥名将阿史那民,正意气风发地看着远处那座岌岌可危的孤城,放声大笑。
“军师妙计!当真是神鬼莫测!那卞虎老儿,此刻怕是还在草原上做着活捉我王的美梦吧!哈哈哈!”
站在他身旁的,是一个身穿青色长衫,面容俊秀,气质儒雅的中年文士。
此人,正是突厥新任军师,郑璜。
他手里拿着一把羽扇,轻轻摇动,脸上带着一丝智珠在握的傲然。
“大汗过奖了。大盛军队得了新式武器,战力大增,若与之力敌,实为不智。我们收到消息后,我便献上此计,佯装败退,诱其主力深入,再以精锐奇兵,直捣黄龙,断其粮草,方为上策。”
郑璜的目光,如同鹰隼般锐利,扫过沧河城的城头。
他能清楚地看到,城墙上,大盛士兵正在稀稀拉拉地放箭,箭矢虽准且狠,但数量却少得可怜。
“卞虎虽是名将,却终究是武夫心性,贪功冒进,不足为虑。如今这沧河城,已是我等的瓮中之鳖。”
阿史那民点了点头,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