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?
宋杰毛骨悚然,亡魂大冒。
他是个最为谨慎不过的性子,那针和雷,到手之后,就亲手做过试验的。
他买了一头大牯牛,让那针戳了一下,走了不过九步,牯牛便倒地身亡。
他又将牯牛搁在雷上引爆,牯牛被足足吹起来一丈高,还在空中,就被撕得七零八碎。
连一千多斤的牯牛都要成渣渣,这人居然安然无恙?
这特么是人么?
宋杰冷汗如瀑,不再看前方的烟雾,也不管那烟雾中的人影,双枪一扔,跑!
他没有顺着大道跑,而是一个翻身,朝不远处的死胡同而去。
燕青门的人,别的不敢说,腾挪短打的功夫比谁都不虚。
燕青十八翻,上翻下,左翻右,前翻后,阴翻阳,手翻足,连翻带跑,跑中带打,论翻板之巧,天下功夫,无人能出其右。
死胡同,对于别人是个障碍,对于燕青门的人来说,那就是天然的帮手。
“咻!”
宋杰才跑出两步,一声厉啸破空而至。
他的后心一凉,人就飞了起来。
“铮!”
一截剑尖从胸口穿过,将宋杰凌空带起,钉在胡同口的门牌上头。
胡同的砖是青砖,跟石头一样坚固,都几百年了,砖头都没有破损几块。
那剑扎上去,却跟插豆腐似的,没有丝毫阻碍。
宋杰的脑袋高高地昂着,看着头上的天。
这一刻他才发现一件事儿。
天,好高啊!
袁凡从后头过来,掸了掸衣裳,落下一些玉屑。
这人还真他娘的黑,要不是出门留了一手,戴了一道金刚符,今儿保不齐就要流血流汗。
只是这杀手怕是不知道,连板垣征四郎的重机枪和地雷阵都拿自己没办法,他这算是干嘛的?
袁凡拎着宋杰,将剑拔了出来。
就这么一会儿,血就湿透了半面墙,到底是高手,血气旺盛,跟不要钱似的。
蓝色的门牌都成了红色,添了几分喜兴,上头写着的是,“巧机营胡同”。
袁凡将剑在宋杰身上擦了擦,回到爆炸的地方搜寻几眼,找了几件碎片。
远处有脚步声传来,急促整齐,人还不少。
这儿是真正的皇城根,突然有人放烟花,这下有人要睡不着了。
袁凡一闪身,进了巧机营胡同。
这个胡同挺好玩,是一个“山”字的形状,一堵高墙将里边儿堵死,三个口都朝府右街开着。
这还真是杀人的好地方。
宋杰选在这儿下手,袁凡也是,这叫英雄所见略同。
“何吕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