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全程无力行走、全程倚靠被告人、无意识跟随,无自主行动能力。”
“她全程无主动邀约,无自主配合行为,足以证明案发当时,被害人不具备自愿发生关系的主观与客观条件!”
视频证据,是极强的硬核铁证!
审判长向书记员示意,后者立刻当庭播放片段。
画面之中,陶婉婉全程瘫软、神志昏迷。
完全是被裴衍舟半扶半抱拖拽前行,毫无自主能力!
当然,为了保护陶婉婉的自身隐私,还是对她进行了打码保护。
裴衍舟就不用这些了。
画面真实刺眼,旁听席上顿时一片唏嘘。
陆诚眼眸微凝,用嫌弃的目光瞥了裴衍舟一眼。
好在,就算面对这般铁证,陆诚依旧有自己的说法。
陆诚依旧面不改色,继续标准化三性反驳。
“从真实性上看,监控视频、行车记录属实,画面未剪辑未篡改,真实性可以认可。”
“其次,合法性,证据由酒店、交管系统合法调取,取证程序合规,我方对合法性认可。”
“可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可!”
陆诚的语气逐渐严肃。
“人体醉酒状态分为轻度、中度、重度,视频仅能体现被害人行动迟缓、肢体乏力,无法证明其完全丧失认知与自主抉择能力。”
“醉酒不等于无意识、不等于无自愿能力!”